院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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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院专门设立了院长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院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辽宁医药学院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禁止利用院长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种种非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事实不清、诉求不明和已经答复过的事项我们将不予答复,侮辱性、诽谤性语句,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

5.信箱地址:yzyx_lnyy@163.com

本溪校区:康复护理楼一楼,西侧楼梯转角处。

苏家屯校区:教学楼一楼,西侧楼梯转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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