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我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审查环节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考生,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根据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6年8月13日-14日8:30-15:30,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机关楼二楼教师发展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通过与否,由工作人员于资格审查现场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登录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https://rszp.lnvcm.edu.cn)下载。要求:登记表项目须完整,全部内容一定要打印在一张A4纸上,否则影响本人的资格审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已获得的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校推荐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常称为毕业生推荐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推荐表里的内容需填写完整,需要盖章的地方务必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岗位要求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所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请到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开具党员证明原件(限2026年1月1日后开具)并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证明中需注明入党时间。
7.请提交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各层次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其他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证明材料。
注:提交材料请按照1-8顺序整理排序,原件与复印件分别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等另行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nvcm.edu.cn/)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咨询与监督电话
人事处咨询电话:024-89800316(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24-89800912
如有不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附件:《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