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辽委教通[2021]75号)精神。会议由党委书记曲壮凯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宣传统战部和党政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上,班子成员重点学习了文件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特别是高校党委具体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党委、党委书记、院长及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
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依次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党委书记曲壮凯表示,学院党委要深入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牢牢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里,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举措、最周密的部署,筑牢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党委副书记董毓良表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持续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精神。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实,在今后干部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中,全面考察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情况,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副院长郭源秩表示,作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把学院课堂建设成抵御意识形态渗透的坚强堡垒。
纪委书记杨俊鹏表示,要将上级组织和学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积极组织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意识。
副院长王红军表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大力抓好分管部门和定点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在国际交流合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学术交流等活动管理,严格审查管控境外资金资助,探索建立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