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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8-02 20:37:00  来源:   浏览: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02 20:3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10802 20: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0531日至20210607
每日上午:08:30 11:30  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0616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楼)

预算金额

71.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婷婷、刘甲峰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918388-316

采购单位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982535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3-8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6

附件:

附件1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发售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31 2021-06-07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16 13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6148

项目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3,000.00

最高限价(元):71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工,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 施工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整体工程竣工并验收完毕,经审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已审计价格为准),合同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4. 质保期:5年,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工,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531日至20210607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楼)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16 13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楼)

六、开启

时间:20210616 13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

联系方式: 024-29825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3-812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6

邮箱地址: 1500554000@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婷婷、刘甲峰

  话: 024-31918388-3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楼宇防水工程(发售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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