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消防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YY202107300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Y20210730013
项目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29,045.4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29,045.40元。
采购需求: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消防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5日至 2021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期间携带以下资料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联系方式:024-29825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 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婷婷
电话: 024-31918388-316
|